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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新河县招聘工作人员72人!不限专业!返回公告列表 >>

2021-12-13 被浏览:23次

  为全面提升我县综合服务能力,满足治安巡防、城市管理、大气治理及基层民政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2名,现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辅警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共计72名(公安特巡警辅助员26名,城市管理协管员37名,大气治理辅助员3名,基层民政经办员6名),具体条件详见《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其他条件;

  5、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次招聘公告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11日至17日通过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41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2日17:3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下方链接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体检通知查询、拟聘人员公示查询等。首次登录招聘系统的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成功登录招聘系统后,直接进行招聘报名相应操作填报。


  (3)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招聘系统网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9)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属于特困建档立卡证明或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补办。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笔试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以及准考证中笔试须知要求的内容,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作弊经核查属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处理规定》执行。

  4、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时间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招聘系统查询。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1.3:1的比例(小数点后进整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需经资格复审,未通过复审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公告通知。

  2、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①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个别岗位根据岗位其他要求条件需提供退役证等相关材料;

  ④应聘人员本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学习形式提供);

  ⑤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以上有效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完成后只留存复印件备案);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请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①城管、大气办、民政招聘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自控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②公安辅警采取体能测试,内容分为四项:各项体能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具体详见《体能测试评分表》(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为四项测试项目得分的平均分(每项满分100分)作为体能测试环节的成绩。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完成体能测试。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2、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公安辅警为体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最终人选。

  3、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公告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告。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结果向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进入考察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系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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