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但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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