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63290677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职场观察

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来源:智达人才网 时间:2023-03-28 作者:智达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十条规定,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一)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

(三)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四)工伤医疗费;

(五)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第二倍工资;

(八)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九)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十)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5-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邢台智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冀ICP备07000076号-7 冀公网安备 13050202000368号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唐宁10号 EMAIL:530812756@qq.com

人力资源证: 0502000423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