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出台《关于给予从教满30年教师及河北省特级教师社会优惠政策的意见》,明确多项社会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这项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邢台市从教满30年的教师(含离退休)和河北省特级教师。主要内容有:每年对新增的从教满30年教师,由邢台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及优惠证;每年安排体检一次,如学校已有体检政策应在其基础上进行增加,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免费乘坐各县(市、区)城区和邢台市主城区公交车;享受市内公立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每年至少对从教满30年教师及河北省特级教师开展一次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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